新樓盤 - AN OVERVIEW

新樓盤 - An Overvie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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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地產代理代表某買方客戶購入某一個住宅單位,在與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,有甚麼文件或資料是該地產代理必須向該客戶提供的?

「有汗出,有糧出」本來是職場的第一原則,但原來在地產代理界,這個「細個阿媽教落」的道理,並不是常識。

睇樓紙的有效期(或委託期)通常不超過三個月,即自睇樓日起三個月內,客戶不得通過其他代理租賃或購買相關單位。如果實際有效期可能不同,租房者和買房者必須與房產中介協商,但中介不得擅自更改條款,或者必須先徵得其所屬的中介公司同意。

除了睇樓本人外,睇樓客的直系親屬,包括父母、子女、配偶和兄弟姊妹亦受此限。舉例,假使陳先生與其兄長均正在尋找放租單位,兩人互不知情,陳先生由代理 A 帶睇樓,兄長則由代理 B 帶睇樓,最終陳先生成功租入單位,由於二人為親屬,兄長就要向代理 B 賠佣。這個例子下,即使睇樓客無意跳過代理,亦因疏忽而破財。

法例沒有特別規定委託期的長短,但一般委託期不超過三個月,代表客戶不得於視察日起計三個月內經由其他代理租買相關單位。不同地產代理所規定的委託期或有所出入,所以客戶在簽訂協議前必須與地產代理或其所屬代理公司了解。

本人同意高點‧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,得直接或間接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

不過即使有睇樓紙,地產代理也不一定能百分百追討佣金。一旦買家或租戶簽過睇樓紙,但最後沒有經同一個代理進行交易,代理可入稟訴訟追討佣金。而買家若能證明原因,例如找不到此代理交易、沒有回覆等,最後因不想錯失良機而委託其他代理等原因,還是有可能免責。

如有任何詢問,請填寫以下表格並按「提交」。 有關樓盤的查詢, 請按此聯絡分行 。

早前地產代理監管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為由,向地產代理持牌人發出指引,倘若代理承諾給予一手住宅物業準買家任何形式的優惠,須以書面形式向準買家作出,及具體列明優惠條款及形式,並按條款兌現承諾。換言之,地監局變相認為佣金回贈應合法化,甚至或多或少鼓勵代理進行相關做法,將佣金回贈予客人,以贏取更多訂單。

大家務必記住簽任何協議前都要睇清楚想清楚!一般來講,相熟的地產代理經紀都未必會向准買家要求簽「睇樓紙」,不過初次見面的經紀可能就會要求你在上去單位之前先簽妥「睇樓紙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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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頁 > 常見問題 > 有關地產代理協議 常見問題 消費者就有關物業交易或地產代理服務的常見問題與有用答案。

上文歸納了睇樓時較易察看的要點,在買樓齡較高的二手樓時,你要份外留意俗稱「化妝樓」的陷阱,免受業主欺瞞。

請問一下,之前我有簽睇樓紙,如果下次老公簽,是否一家人一個單位,有份住,就要比佣金? 學多樣野,多謝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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